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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购、营销、财务、行管人员必备合同法律知识》

  • 开课时间: 2014年11月22日 周六 2014年11月23日 周日 查看最新上课时间
  • 开课城市: 青岛
  • 培训时长:2天
  •  
  • 课程类别: 行政法规
  • 主讲老师:李老师(查看该老师更多课程)
  • 课程编号: 1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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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购、营销、财务、行管人员必备合同法律知识》其它上课时间:

培训对象:

企业采购经理、采购员、营销人员、营销经理、营销总监;一线财物人员、财务总监;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总经理、董事长(因为他们是营销、财务、行政的最终决策者)

培训内容:

培训受众:

企业采购经理、采购员、营销人员、营销经理、营销总监;一线财物人员、财务总监;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总经理、董事长(因为他们是营销、财务、行政的最终决策者)

课程收益:

1、提高签合同前认真调查了解对方的意识,学会分析、识别合同主体、标的、履约能力等信息。
2、掌握洽谈、签订各类合同的技巧;识别合同风险,防范企业合同损失。
3、掌握通过QQ、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洽谈、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纠纷发生。
4、准确理解时效概念,树立时效意识,杜绝企业利益的“过期作废”,及时维护企业权利。
5、学会在签合同时,怎样约定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掌握出现合同纠纷后的处理技巧。
6、学习签订合同的程序性知识,避免因细节产生合同风险。

课程大纲:

《企业采购、营销、财务、行管人员必备合同法律知识》
【主办单位】济南立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培训时间】2014年11月22-23日 青岛
【参课费用】2800元/人(授课费、全套资料费、午餐费、发票等)
【培训对象】企业采购经理、采购员、营销人员、营销经理、营销总监;一线财物人员、财务总监;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总经理、董事长(因为他们是营销、财务、行政的最终决策者)

课程背景:
一线采购人员、采购经理、营销人员、营销经理、营销总监,在销售、采购活动中,几乎都会面临洽谈和签订合同,企业的效益也正是通过一份份经营合同的有效履行所取得的,所以营销人员学习合同法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洽谈、签订合同的技巧就显得非常重要。
企业的财务、行管人员对合同的各环节也负有监管、协助实施的义务。所以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也应具备相对应的合同法知识。
企业老板(投资者、经营管理者)虽然大多不在合同洽谈、签订、履行的一线,但重要的合同往往需要他们拍板决定,如果违背了合同法律原则以及因疏忽签订了无效或不利的合同,都会使企业蒙受损失。而且公司规模越大造成的损失也可能越大,因此作为决策者,合同法知识也不可或缺。
如果说企业决策者及各环节管理人员 “不知法”、“不懂法”,大家不愿意听,也不是事实,因为大家通过学习和实践也获取一些法律知识,但是往往掌握的不系统、不准确、比较片面,有时候凭想象理解法律,可能与法律的本意正好是反的。
法律来不得半点的马虎,自认为不懂法的人不可怕,因为他们会去寻求帮助;最危险的是对法律一知半解的人,他们自认为明白法律,就盲目做决定,大量的合同纠纷往往是由这样的“明白人”决策产生的。
本课程就是为了使企业决策者、各级管理人员比较系统的学习合同法律知识,把法律知识比较模糊、似懂非懂的“明白人”引导成洽谈、签订合同、处理合同纠纷的行家里手。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课程效果:
1、提高签合同前认真调查了解对方的意识,学会分析、识别合同主体、标的、履约能力等信息。
2、掌握洽谈、签订各类合同的技巧;识别合同风险,防范企业合同损失。
3、掌握通过QQ、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洽谈、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纠纷发生。
4、准确理解时效概念,树立时效意识,杜绝企业利益的“过期作废”,及时维护企业权利。
5、学会在签合同时,怎样约定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掌握出现合同纠纷后的处理技巧。
6、学习签订合同的程序性知识,避免因细节产生合同风险。
培训方式、特点:
讲解、互动、情景模拟;主要用生动的案例把枯燥的法律问题深入浅出的表达出来。

课程大纲:


一、合同签订前的了解
1、签订合同前应重点做什么
案例:一字之差461.7万元
2、各类合同主体承担合同责任时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案例:有限公司变“无限”
二、合同成立的基本知识
1、合同成立必备环节:要约与承诺的法律特征
案例:签合同与四只手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案例:值得研究的房产广告
3、要约与承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案例:物流中心的扯皮货
4、 要约与承诺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撤销
案例:反悔的悬赏
三、电子合同的法律责任
1、QQ聊天、电子邮件、微信谈定的“合作意向”,不书面盖章是否有效
案例:法院寄来陌生人的起诉状
2、电子合同属于合同的那种形式
案例:没签字没盖章却收到12万元的赔偿请求
3、用电子方式快速沟通时,打字出现严重“笔误”怎么处理
案例:发错日期的展会通知
4、重大合同需要营销人员电子沟通,又怕电子沟通不严谨需要承担责任,怎么办
案例:纠结的设备销售商
四、合同的违约责任
1、定金与订金的法律责任区别
案例:一字之差赔了本
2、最基本的定金规则是什么
案例:反悔的双倍惩罚
3、定金合同成立必须具备哪些基本要素
案例:没买成的花生米
4、订金、定金、违约金、担保金、保证金、留置金、押金、订约金有哪些本质区别
案例:真假“美猴王”
5、出现违约时,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同时适用
案例:三八妇女节福利惹出的纠纷
6、应当怎样约定违约条款才能使维权更容易
案例:明知无效的约定
7、为什么要约定管辖 怎样约定管辖
案例:守着法院却去千里外打官司
五、合同的无效与可撤销
1、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法律特征
案例:揪心的装修 “出了事与某方无关”为什么有时是废话
案例:本不该承担的135万元
2、怎样识别和防范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案例:“本公司有最终解释权”想表达什么
六、合同内容的“二般”条款
1、合同怎样约定才能使款到公司账户上没有风险
案例:不翼而飞的80万元
2、开发票约定不明,为什么有时候也会导致合同风险
案例:两审终审制下的“四审败诉”
七、注意签订合同的程序性细节
1、合同的条款是多了好,还是少了好
案例:三页合同没说清一个事
2、怎样掌控好签合同最后一关
案例:擦亮眼睛看签字
案例:擦亮眼睛辩公章
3、合同的N+1条可以写什么
4、合同的N+2条可以写什么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
1、诉讼前应做哪些准备
案例:忙活了仨月干了律师一天的活
2、律师怎样才能在诉讼中发挥出最大的法律服务作用
案例:挣钱多的“常败”律师
3、怎样行使合同的不安抗辩权
案例:对方老板被刑拘货还送吗
4、怎样行使合同的撤销权
案例:为逃债卖了两套房
5、怎样行使合同的代位权
案例:费尽周折被追回的血汗钱
九、法律时效
1、基本的民事诉讼时效原则
案例:谢广坤借刘能的钱该不该还
2、学会几种特殊的法律时效
案例:幸亏买的是“试乘试驾”车
3、什么是诉讼时效的中断
案例:老婆让我要小钱
4、保护诉讼时效的技巧
案例:拍张照片救活了28万元
十、保证(担保)、抵押及其时效
1、一般保证责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案例:谢广坤借刘能的钱,赵四担保纠纷
2、连带保证责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案例:谢广坤借刘能的钱,赵四担保纠纷
3、保证的法律时效
案例:张老汉的“保守”高利贷
4、抵押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案例:不就为好友签个字吗
5、几种常见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
案例:我抵押了三套房而离婚的义气男人
十一、证据的收集及保存
1、法院是讲理的地方吗
案例:今天让你当法官
2、证据的种类
案例:找律师前的付出全白搭
3、收据和保存证据的意义和技巧
案例:立下汗马功劳的老保管
4、怎样防范对方不正当的取证
案例:酒后吐“真言”
5、诉讼中证据使用的技巧
案例:律师发问三两句
6、什么样的录音、视频证据才有效
案例:3.5G视频里挑不出一个“豆”
十二、合同责任
1、出现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应当怎样追究签订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案例:合同损失320万元,业务员还理直气壮
2、合同签订、履行等各环节容易引发哪些违法和犯罪
案例:拘留所里的销售精英

培训师介绍:

  讲师简介:李老师
立正公司特邀风险防控讲师
匹克集团(中国)特邀法律讲师
实战家特邀法律顾问、培训导师
2012全国培训师大奖赛全国第七名
山东省司法厅律师讲师团成员
知名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培训部主任
李老师致力于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近二十年,“事前诸葛亮” 是李老师担当法律服务的座右铭。1992年通过第三届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4年从事律师工作,办案区域遍及全国。2012年荣获“首届全国培训师大奖赛十佳培训师”称号。2013年5月李大发律师从山东省10000多名律师中脱颖而出,入选山东省司法厅律师讲师团。
李老师阅历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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