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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立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 主讲老师: 专家
  • 课程类别: 行政法规
  • 培训时长:6-18 课时 (6课时/天)
  •  
  • 课程编号: 6899
  • 开课城市: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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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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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课程大纲:

一、与劳动关系建立有关的部分内容
1、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主动告知义务。
2、 “工作地点”成为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3、不订立书面合同将有实质性后果。
4、将可能出现“被动招聘”的员工。
5、改变了试用期约定的条件。
6、允许劳动者以欺诈方式订立合同。
7、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1、用人单位主动告知的内容
依(草案)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下列事项:
(1)工作内容;
(2)工作条件;
(3)工作地点;
(4)职业危害;
(5)安全生产状况;
(6)劳动报酬。
附:不履行主动告知义务的风险
(1)无任何惩罚;
(2)有行政处罚;
(3)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
(4)行政处罚与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相结合。
2、 “工作地点”成为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依(草案)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应当载明的事项包含了“工作地点”一项。
3、不订立书面合同的后果
(草案)第九条第三款规定:
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并应当及时补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手续。
4、“被动招聘”的两种原因
1、(草案)第九条第四款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理解的,除有相反证明的以外,以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为准。
2、(草案)第四十条规定:
劳动者被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满1年,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接受单位不再使用该劳动者的,该劳动者所在岗位不得以劳动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劳动者。
5、试用期约定的条件
(草案)第十三条规定: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内。
非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高级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附: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后果
(草案)第五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由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按违法约定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允许劳动者以欺诈方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依(草案)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
依此表述,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将不属于无效合同。
7、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草案)第十九条规定:
对存在重大误解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权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二、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有关的部分内容
这一部分事关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劳动指挥权的行使等各个方面,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将面临直接的碰撞。择其要者介绍一部分:
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的规则。
2、服务期约定的条件。
3、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则。
4、规章制度成立的条件。
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的规则
(草案)第二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劳动者本人应当实际从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
2、服务期约定的条件
依(草案)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
(2)使劳动者接受专业技术培训;
(3)培训期间应为六个月以上;
(4)培训时间为工作时间(脱产培训)。
3、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则
(草案)第二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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