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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与合同法律体系建设暨风险控制操作实务高级研讨班的通知

  • 开课时间: 2015年12月9日 周三 2015年12月12日 周六 查看最新上课时间
  • 开课城市: 昆明
  • 培训时长:4天
  •  
  • 课程类别: 综合管理
  • 主讲老师:李少华等(查看该老师更多课程)
  • 课程编号: 2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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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与合同法律体系建设暨风险控制操作实务高级研讨班的通知其它上课时间:

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总经办﹑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室、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规划发展部、风险控制部、审计监察部﹑经营部及其他法律事务相关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

研讨时间、地点
时间: 2015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  成都市  (2015年11月12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15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  北京市  (2015年11月27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15年12月09日至12月12日  昆明市  (2015年12月09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15年12月23日至12月26日  海口市  (2015年12月23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16年01月08日至01月11日  深圳市  (2016年01月08日全天报到)
研讨费用
研讨费每人2680元(含讲课费、资料费﹑场租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研讨费及食宿费在报到时面交。
一﹑研讨内容
专题一:建立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与企业合同管理操作实务与重点分析
1. 合同设计与管理的原则      2. 合同设计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3.合同签订的流程之--考察资信   4. 合同签订流程之--起草合同条款
5. 合同签订流程之--审核批准    6. 合同的履行管理流程
7. 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流程   8“合同自由”的实务理解与应用
9. 合同专用章管理和使用      10. 合同条款的设计方法与注意事项;
11. 以非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要约与承诺分析的实务应用)
12. 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合同效力、免责条款及合同的相对性等)
13. 合同订立人的权限审查(代理制度与职务行为的实务分析)
14. 重大合同审签程序及合同审查时应注意的问题及案例评析  
专题二:合同订立、履行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案例评析
一)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 你有资格吗 合同的主体资格与审查对方资信 
2. 合同成立后合同就一定生效吗
3. 一诺千金──合同成立必经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
4. 口头合同是合同吗 ──注意合同的订立形式
5. 格式合同──商家手中的一把“双刃剑”
6. 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法──签订合同的新形式
7. 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未成也得找你,注意协议书与意向书之间区别 
8. 谁签字有效 ──充分注意合同的签章
二)合同履行中无效合同的预防
1. 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2. 法律的授权性规定──熟练运用合同的法定条款 
3. 都是你的错──表现代理面面观
三)合同履行中常用的“避雷针”
1. 合同中的“后悔药”──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2. 你的权利要珍惜──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3. 合同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你不合作,我有辙 
4. 合同履行中的“拐杖”──正确行使遭遇合同风险的三种抗辩权
5.“我保证”绝非戏言──合同的担保与保证制度
6. 特殊合同的履行──法律对试用合同、分期付款合同作了特殊规定
7. 圈套,你别钻──注意五种通常的合同欺诈
四)注意合同的违约责任
1. 告那家伙──合同违约责任    
2. 时辰未到也找你──预期违约制度
3. 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分清违约金、定金和损害赔偿各自的区别及运用         
4. 说话也可以不算数──法定违约责任的免责条款
专题三:合同纠纷和争议的预防与应对
1.合同纠纷和争议中的常见问题  
2.合同纠纷和争议救济的法律风险及预防
3.企业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若干疑难问题
4.企业建立合同风险监控机制的实务操作   
专题四:合同诉讼司法审判实务中的主要问题1.关于合同效力及违约金制度    2.以物抵债合同相关纠纷审理实务3.不良债权转让后合同纠纷的审理  4.合同诉讼中有关诉讼时效的适用
5.多重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行    6.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审理实务
7.案件的责任认定及举证责任问题  8.案件审理中的常见疑难问题及处理
二﹑拟请主讲导师
中国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  李少华主任、 宋笛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副所长 胡利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  姚红主任 (授课导师以报到通知实际为准)
三﹑参加人员
  各企事业单位总经办﹑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室、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规划发展部、风险控制部、审计监察部﹑经营部及其他法律事务相关管理人员。
拟请主讲导师
中国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  李少华主任、 宋笛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副所长 胡利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  姚红主任 (授课导师以报到通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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