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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硕士

  • 开课时间: 2009年8月28日 周五 2009年4月29日 周六 查看最新上课时间
  • 开课城市: 郑州
  • 培训时长:4993天
  •  
  • 课程类别: MBA/总裁班
  • 主讲老师:专家(查看该老师更多课程)
  • 课程编号: 1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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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其它上课时间:

培训对象: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培训内容:

培训受众: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课程收益:

法律硕士学位是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培训颁发证书:

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硕士,课程研究班结业证书

课程大纲:

2009年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为复试科目,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其余2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2007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2007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
2009年计划招生人数,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考试成绩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五、教学与学位授予
采取半脱产方式培养,学习年限为2-4年,每年安排若干次集中授课。学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录取当年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总费用约36000元);其中单独参加课程班学费为12000元(教材资料费另计);学习期间食宿费用均自理。

培训师介绍:

  学校是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教育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2个湖北省二级重点学科、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8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6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布局完整、结构合理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0多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近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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